8月6日長春新版鞭炮禁放令實施。昨日有不少人為討好兆頭,違規燃放鞭炮市民投訴“財神爺生日”鞭炮擾人來源:新文化報 - 新文化網
  昨晚在吉林市,有市民違規燃放煙花爆竹“為財神慶生” 本報記者 王強 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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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本報訊(記者 彭洪升)昨日是農曆七月二十二,當晚長春的鞭炮聲絡繹不絕,原因是,這一天被民間稱為“財神爺生日”。許多市民投訴當晚煙花爆竹噪音擾民。武漢路附近一小區樓體苯板因煙花被點燃,窗戶砸下,幸未傷人。
  投訴:熱線接到28條線索
    昨晚,家在東大橋附近的李女士來電說,附近有人放鞭炮,太擾民了,“現在還在放呢,我已經70多歲了,聽得心臟都不太好了。”
    經過統計,昨日19時許至21時36分,本報熱線共接到28條關於燃放煙花爆竹的投訴。“西解放立交橋附近,鞭炮聲太擾民了!”“東環城路與四通路交會處,太多放鞭炮的了,噪音太大了!”還有和平大街、吉林大路等地的居民都打來電話,投訴鞭炮聲擾民。
    而直到天空開始電閃雷鳴,雨水突降,鞭炮聲才逐漸消失。
  事件:樓體苯板被煙花點燃
    20時22分,於先生來電說:“武漢路與洋浦大街交會處附近,有一處高層起火,懷疑是燃放煙花爆竹引起的!”
    在現場,有三輛消防車趕來,火被撲滅。樓下地面上有玻璃碎片,該樓15樓與16樓中間,有一處已經發黑。目擊者說,樓下有多家門市在燃放煙花爆竹,有煙花引燃了樓體外部的苯板,火苗致窗戶玻璃碎裂,砸向地面。樓下一輛車的車標被砸壞,幸未傷人。16樓的居民是一名女子,下樓後與車主溝通,隨即去了一家門市,詢問是否放過煙花爆竹。而門市內的一名男子稱,並非負責人,相約以後協商。
  網友:發財的是“賣鞭炮的”吧
    面對陣陣鞭炮聲,有長春網友說:“今天據說是財神爺的生日,我不知道放鞭炮的發財沒?但掐指一算,賣鞭炮的肯定發財了。”
    聽聞“農曆七月二十二放鞭炮,為‘財神爺’慶生”這一說法後,我省著名文化學者、民俗學專家曹保明笑了。他說,這應該算是民俗的延伸。商家期盼多得財富,算是一種民俗文化傳統的繼承,但並不是一種傳統的民俗。而在民俗繼承時,一定要遵守相關禁令。
  監管:“最嚴禁令”後的“貓鼠游戲”
    《長春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》自8月6日起施行,其中規定:長春市四環路以內的區域,禁止燃放、經營、儲存、運輸煙花爆竹。對拒不服從管理,擾亂社會秩序的,要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,予以治安處罰。相關負責人解讀時曾經表示,含春節等重大節日。這個條例可謂史上最嚴!
    但昨晚踏查發現,武漢路附近,有人在路邊準備燃放煙花,看到有巡邏警車經過,就喊了一句“警車來了”迅速離開。待警車經過後,在不遠處,會傳來放煙花的聲音。有市民認為,要將“最嚴禁令”落實到位,可能除了部門管理和自律,還需要加強市民的舉報監督。
    另訊(記者 王強) 8月15日,吉林市剛剛頒佈禁放煙火觀賞品,可是很多市民還是在昨天選擇了燃放煙花爆竹,吉林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提醒市民,吉林市區禁止燃放,如果發現,請撥打舉報電話0432-63409996。
  (原標題:市民投訴“財神爺生日”鞭炮擾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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